尽形寿药不作法具足七罪

2025-05-21 02:05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尽形寿药,若加法者,无过形义,受法不失。无病而服,但犯吉罗。不作法者,具足七罪(非时、不受、残宿、内宿、内煮、自煮、恶触),三提四吉。”(戒疏记卷一二·五七·二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僧伽蓝
作小房法
不与欲戒制意
食前食后
沙弥安居受日法
疑恼比丘戒制意
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戒境是制法所依发戒正本
如水乳合
僧伽
作如是因缘非余非威仪
不系钵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开缘
与人女粗语戒缘起
沙弥大僧持奉行同
疑恼比丘六事
杀出家成罗汉道父母为得几逆
尼入僧寺法
戒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