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听二教

2025-05-21 04:11

佛所制定必当受持的法,叫做制;听其方便随意执行的法,叫做听。故制法若不实行必有罪,听法不实行则不为罪。

上一篇:制门 下一篇:势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因地
一切有为
邪魔外道
非有
自恣日
悲愿金刚
一尘法界
法幢
法性生身菩萨
四十一位
三菩提
欲有
相即
四德乐邦
不但中
圣位
三杂染
药师三尊
四十八体十二光佛
非梵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