卓凳

2026-05-04 23:19

忠曰:“卓前之凳子也,或卓、凳二物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亡僧》云:“或勤旧有田地、米谷、房舍、床榻、卓凳,当尽归常住。”

上一篇:祖师堂 下一篇:转龛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住持
乡曲疏
荼毗
读法华千部
名德首座
代语
香木
望寮
都道场
免告香小榜
单寮
乡长
读大般若经
鸣钟佛事
大香合
诸疏帖
香合
檀那拈香
都场
愍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