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司

2026-05-11 09:35

忠曰:“知客之人居处言客司,见〈殿堂类·客司〉处。故亦呼知客为客司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圣节》云:“堂僧,堂司给由;暂到,客司给由。”

上一篇:开堂请主 下一篇:库堂板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饭桌
丧司书记
散忌
千佛会
单 簿单
外史、外记
甲干
米汤
白赞
汤果
阄拈
净巾
宾位
木鱼
圣僧侍者
脚踏
小参
相看
净瓶
山门三大侍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