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对

2025-05-21 05:37

《敕修清规·寮舍交割什物》云:“数日前,副寺带行者赉簿到各寮,预先点对分晓。”

忠曰:“总簿所记,与寮舍所有物,对校点捡有无也。”总簿,详〈交割〉处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常住
后堂首座
趺坐问讯
嗣法拈香
炭头
化疏
施财
第一座
招宝七郎
祖忌十八拜
三默堂 浴室 僧堂 西净
罢参
庙坐
磨头
公用
差定
汤药侍者
病僧口词
吹嘘
藏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