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分摄

2025-05-21 08:03

具分摄者,谓所有法蕴界处所摄,能摄全分,如苦蕴摄五取蕴,欲界摄十八界,无想有情处摄十处除香味,由此道理于余经中诸蕴界处所摄,一切法能摄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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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受差别
修习
极微薄寂静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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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七返有补特伽罗
有色
摄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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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界
激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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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释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