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分摄

2025-05-21 08:03

具分摄者,谓所有法蕴界处所摄,能摄全分,如苦蕴摄五取蕴,欲界摄十八界,无想有情处摄十处除香味,由此道理于余经中诸蕴界处所摄,一切法能摄全分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证得现法乐住
欲界有学补特伽罗
依止差别
论处
无常
风界
智者于处非处善巧
已具未具资粮
论庄严
正命
欲界异生补特伽罗
一切遍行同行相应
忘念
愤发
预流果补特伽罗
疑结者
论议决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