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贴

2025-05-20 05:34

指禅院除以本饭、本药供养之外,另陪增贴付之供物,如菜等。敕修百丈清规卷三迁化(大四八·一一二八上):“主丧人须与首座计会所遗衣钵多少,默作三分。一分准丧,(中略)一分归常住陪贴供养。一分俵大众,看经并佛事板帐等用。” p4819

上一篇:陪胪 下一篇:陪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嗣法
顺明珠
爱行见行
经瓦
金刚仙论
直缀
空见
鼓山神晏禅师语录
放光寺
具缘派
利行满足
佛顶大白伞盖陀罗尼经
佛月
缘观俱寂
佛足石
广博严净不退转轮经
有寻有伺三摩地
安稳
如化
吉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