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种法性

2025-05-21 08:51

出自地持经卷一。法即轨则之义;性即不改之义。一切法性无有变易,皆可依轨则而修,故称法性。可分为二种:(一)实法性,即一实之理,离虚妄相,本性平等,无有变易,一切诸佛莫不轨此法性修之成正觉。(二)事法性,即世间种种诸法,皆依于理,施设建立,如地、水、火、风、五阴等,随俗所知所见,虽属于事,然不外乎法性之理。 p229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龟毛兔角
天女形
菩萨行有四难
绘卷
般若学
道服
十号
护法论
三大愿
四身
无罗叉
愿波罗蜜菩萨
石钟山石窟
毕俊辉
法华八叶
十无学支
机教相应
独头意识
钻纸蝇
慧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