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缘

2026-05-20 20:01

具有认识作用之主体为“能缘”,被认识之客体对象为“所缘”。缘乃依赖、依靠、攀缘等意,即表示心识非独自生起,必攀缘外境(客体对象)方能产生作用。唯识家又称能缘为见分,所缘为相分,而以能缘之法分为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三者。能缘产生作用时,见分缘相分,自证分须缘见分、证自证分,证自证分缘自证分。此外,转识论亦举出能缘分为果报识(阿赖耶识)、执识(阿陀那识)、尘识(六识)等三种。[成唯识论卷二、俱舍论卷七、成实论卷五立无数品] p4298

上一篇:能遍计 下一篇:能缘缚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三谛相即
蕅益大师宗论
地藏十轮经
常乐寺
适化无方
倚伏相乘
云鼓
智俨
能信
灵裕
迷伽室利
非二聚
选择本愿
本无宗
习灭
维那
外道十六宗
堂司
秽刹
能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