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
2025-05-21 10:22

亦名:八事成重戒犯相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八事:一、捉手者,乃至腕。以后是重。二、捉衣者,身上衣。三、入屏处者,谓离伴见闻处。四、屏处立、语、行等三事亦尔。七、身相倚者,二身相及。八、共期者,共行淫处。若尼男俱染,犯上七事,七偷兰。若不忏,犯八事,波罗夷。准此,犯八捉手不成重。若一男犯八、一时犯八、八年犯八、八男成八,但成八重,亦无次第,僧祇如此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料简有三:一男、八男,谓人同异;一时、八年,明时远近;无次第者,犯通前后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一六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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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罗九义
想知二心同异
着新衣戒衣作净之意
常坐不卧
食尼指授食戒犯缘
食后说法有四益
故妄语戒犯相
五种灭法
檀越施二部互正
持佛像至大小便处戒开缘
共未受具同诵戒缘起
触女人戒相触十种
结界不得受欲
沙弥受戒应问遮难
沙弥十戒相
食前后至他家戒制意
净施法制意
净持戒名胜士
与尼同行戒缘起
不作余食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