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
2025-05-21 10:22

亦名:八事成重戒犯相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八事:一、捉手者,乃至腕。以后是重。二、捉衣者,身上衣。三、入屏处者,谓离伴见闻处。四、屏处立、语、行等三事亦尔。七、身相倚者,二身相及。八、共期者,共行淫处。若尼男俱染,犯上七事,七偷兰。若不忏,犯八事,波罗夷。准此,犯八捉手不成重。若一男犯八、一时犯八、八年犯八、八男成八,但成八重,亦无次第,僧祇如此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料简有三:一男、八男,谓人同异;一时、八年,明时远近;无次第者,犯通前后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一六·四)

上一篇:尼入僧寺法 下一篇:尼八事成重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不共住四义
露他重罪法
僧制非法通得吉罗
观军戒缘起
不痴毗尼缘起
中夏尼僧受具初缘
掘地戒缘起
邪淫
掘地戒犯缘
羯磨十缘第五应法和合
随经之律
不受谏戒制意
露地敷僧物戒缘起
忆念毗尼缘起
随举比丘戒缘起
索美食戒犯缘
驱他出聚戒缘起
非时食戒定时节
余语触恼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