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2025-05-21 10:27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四分云,若在寺内寄宿处有宝,自捉、教人举。当识囊相器相,开解看几方圆几新故。有索者,问相貌,同者还;不相应者,云我不见此物。若二人同来取,语同者;持物置前,各自取去。不作如是方便,吉罗。若余处捉遗落物者堕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第三缘(非住处及宿处),四分,先明方便还他。言自捉者,据此拾遗明开自捉。二人同取,谓二人各来识认。语同谓二皆相应,无由辨故。若余下,明无缘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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止持有二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开缘
奉持戒律
受随二作戒同异
佛制戒集僧意
不乐戒不重戒佛不赞叹
行骂戒三品骂
自恣略法
污家摈谤违谏戒开缘
畜长衣过限戒犯缘
止持制门二位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释名
受随二作
佛像造立缘起
不揲坐具戒开缘
污家摈谤违谏戒释名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缘起
受请观食法
佛像造立前代近真后世失法
行业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