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2025-05-21 10:27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四分云,若在寺内寄宿处有宝,自捉、教人举。当识囊相器相,开解看几方圆几新故。有索者,问相貌,同者还;不相应者,云我不见此物。若二人同来取,语同者;持物置前,各自取去。不作如是方便,吉罗。若余处捉遗落物者堕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第三缘(非住处及宿处),四分,先明方便还他。言自捉者,据此拾遗明开自捉。二人同取,谓二人各来识认。语同谓二皆相应,无由辨故。若余下,明无缘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二)

上一篇:捉宝戒拾遗处治法 下一篇:捉宝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戒体圆教宗大意五门
行事钞引用正文去滥传真科酌意
畜长衣过限戒八门不染
污家摈谤违谏戒犯缘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三衣安钩钮法
时药别简鱼肉
忏僧残波利婆沙有缘白停法
不揲坐具戒释名
非分乞钵戒开缘
兰若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不学无知止持可学事法九句三品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请十师法
说戒默妄是障道法
安居不结前后得罪有二
行事钞撰述年代
受请行食法
二顺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