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护戒忘生
藏财物佛塔中戒开缘
漉水袋诫约
拒劝学戒犯缘
大小便生草上戒缘起
咒愿应随机
化行二教道众双禀
黑毛卧具戒缘起
护恶触
藏财物佛塔中戒缘起
节量食功德
漉水袋制样
拒劝学戒制意
心念羯磨具七非
大小便法
化行二教罪异单重
护内煮自煮
藏他衣物戒开缘
节量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