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戒体三宗根器差殊
安居不专作法界
多人语缘起
僧祐律师
制教深防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犯缘
饮虫水戒犯缘
舐食戒开缘
波罗提提舍尼篇僧尼有异
尼言人戒缘起
戒体三宗
安居上座白法
多人语简集智人法
僧祇食法造受如非
制教所诠四相轻重二行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制意
饮虫水戒劝持
触女人戒制意
舐食戒释名
波罗提提舍尼悔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