忏制教识罪发露

2025-05-21 10:34

亦名:识罪发露

行事钞·忏六聚法篇:“识罪发露。至一清净比丘所,具仪云:‘大德忆念,我某甲,犯某罪,今向大德发露,后如法忏。’三说。此谓犯已未经明相者,得行斯法。若已经覆,后随露日,即罪不藏。若虽经说讫,后还覆者,还成覆藏,更须露罪。若犯僧残,未经明相即首露者,免吉罗罪,不成覆藏;余之五聚,同免忏吉。”(事钞记卷二九·三五·一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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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教结犯
残宿一异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如来无所著等正觉
同戒义
偷形三种
佛亲自看病比丘
不痴毗尼释名
衣缠颈白衣舍戒缘起
自言治缘起
沙弥出家受戒法
归戒功胜
律入三藏戒与木叉不列
如来制戒为法久住
[口*翕]食戒开缘
偷夏
佛衣量
顾视白衣舍戒缘起
衣故不说净犯堕
自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