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分四分

2025-05-21 10:44

子题:丐、施食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宝云经中,凡乞得食分为四分:一、与同梵行,二、与乞人,三、与诸鬼,四、自供身。此谓以己一饱之分,分为四耳,非谓多受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四八·一九)

行事钞·头陀行仪篇:“宝云经云,四分之一食。凡乞得食,分为四分:一分与同梵行者,第二分与穷下乞匈之者,第三分与诸鬼神,第四分自供身食。但念修道,于食中不生贪染心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宝云经,四分之一,即乞食别行。初正示行相。,音盖,亦乞也。与鬼神者,即今施食。”(事钞记卷三六·二四·八)

上一篇:乞食 下一篇:乞食十利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疑恼比丘戒定罪初在闻知
杀戒人重余轻
尼八事成重戒犯缘
戒境遍一切众生
如草布地法
向塔舒脚戒开缘
僧伽蓝
作小房法
不与欲戒制意
食前食后
与人女粗语戒释名
沙弥安居受日法
疑恼比丘戒制意
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戒境是制法所依发戒正本
如水乳合
向塔舒脚戒缘起
僧伽
作如是因缘非余非威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