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杀戒遣书杀二种

2025-05-21 10:45

亦名:遣书杀二种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言遣书者,身现其相,表于纸墨,令用死者。如多论中,若优婆塞,及以比丘,知吉凶相,令破异国,随得财命,皆同杀盗重罪。若作死书,教使送彼,使向亲说,使自得重,遣者犯轻;使自依死,犯轻亦尔。若作死经,有人偷读遗失拾得,依经取死,造者犯重。言教遣书者,自不亲对,遣人作书,令彼受死,无问自他,若死俱重。五分作书时字字兰。”(戒疏记卷七·三一·一三)

上一篇:大杀戒起因三毒 下一篇:大杀戒释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事忏伏业
受具戒单白差威仪师
未藏宝
共人女宿戒犯相
讥诃教授者戒缘起
破僧违谏戒缘起
亡比丘吊慰法
水中戏戒缘起
然灯法
非分乞钵戒开缘
四分戒本古今诸本
随摈沙弥戒缘起
贩卖戒开缘
大盗戒犯相
犯忏可否闻戒
展转相谏
随摈沙弥戒制意
贩卖戒犯相
非时食戒制意
食失受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