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

2025-05-21 10:47

戒本疏·释戒经序:“言和合者,将欲广说,情事相违,义须先和,方应后集,故言和也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和合中,初科。情事,情即僧心,事即说戒。事涉是非,情容异见,故有相违。”(戒疏记卷二·六五·一)

上一篇:和南 下一篇:和合有三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比丘犯逆无初
减六年卧具戒制意
摄僧法同食别界缘起
所想异
大妄语戒开缘
入师房请问之法
劝居士增衣价戒缘起
谏随举比丘尼法
着履入俗
比丘无德不堪受施
清净布萨
所忍异
律藏结集诸戒三征
大妄语戒释名
入居士舍法
余语触恼戒犯缘
谏习近居士子法
着大衣有缘不礼
比丘洗浴法
清信女入寺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