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尚有四种

2025-05-21 10:54

子题:与法不与食、与食不与法、法食俱与、法食俱不与、苦住、乐住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和尚有四种,与法不与食,应住;与食不与法,不应住;法食俱与,应住;法食俱不与,不应住,不问若昼若夜,应舍去。阿阇梨亦尔。僧祇大同,有苦乐住别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法是本务,食乃旁资。有食无法,徒养于秽躯;有法无食,终成于慧命。圣制有以,何得不思?僧祇中,初明去住,彼亦四句,二去二住。不问而去同上无法无食;问而去有食无法;苦住有法无食,尽寿不应去;乐住有食有法,虽遣不应去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三一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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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如是因缘非余非威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