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善法

2025-05-21 10:57

亦名:生善道之法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乐闲静处,时到乞食,着粪扫衣,作余食法不食,一坐食,一抟食,冢间坐,树下坐,常坐,随坐,持三衣;呗匿;多闻;能说法;持毗尼;坐禅。是也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○·七)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修善法者,谓头陀等相,并生善道之法也。注解中分六位:初举头陀,明节俭法;二、举呗匿,明称赞法;三、举多闻,明广见法;四、举说法,明开智法;五、举持律,明奉行法;六、举坐禅,明克道法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修善注中,初科。六位,统收善法。束六为二,不出解行;或复为三,即是三学。”(戒疏记卷八·三七·一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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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相
瞻病者简人不同
摄僧作法界体
布施冥拔幽灵
三归加语无非叹德
受具戒法从乞有无
凡夫应常双修理事二忏
五逆以业为体不用夷兰为体
露处不定戒犯缘
过量床戒犯缘
说法己身亦自行
翻净
独与女人说法戒开缘
瞻病法制意
摄僧作法界释名
三归制意
受具戒法对过有无
凡夫感戒具四过
五逆中唯谏破僧
露处不定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