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院

2025-05-20 05:42

禅院住持之隐退。或称退居。依敕修百丈清规卷三住持章载,住持若年老有疾,或心力疲倦,或诸缘不顺,自宜知退时,须将常住钱物、方丈什物点交清楚,又备单目两份,以寺记印押,住持、库司各收一本为照。至退日,公请一人看守方丈,遂上堂叙谢,辞众下座,待挝鼓三下而退。住持之制,始创于我国,出世入院之例,或住持生活之清洁、经济等,皆有明文规定,故所谓退院,亦须按规遵行。 p4334

上一篇:退座 下一篇:退菩提声闻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正令
召罪
平等大悲
四品学法经
双神变
庐山莲宗宝鉴
月江正印禅师语录
声入
天平写经
六十二见
五灯全书
五年大会
五大部
权迹
宝镜寺
苏陀夷
上乘禅
大乘金刚髻珠菩萨修行分经
三世因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