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祭

2025-05-21 16:08

《敕修清规·亡僧·大夜念诵》云:“预报库司造祭食,差人铺排祭筵,乡人、法眷作祭文,纳库司钱回祭。”

解者曰:“先报库司造祭食,后还其费用,此名回祭。”

上一篇:火德星君 下一篇:记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写照
晚粥
二十五点
默摈
大钟
装香
小师
团座、合座
法眷疏
纳牌
带行僧行
自叙
向火
维那寮 纪纲寮
对触礼
磨主
单位
专使
享堂
晚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