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财

2025-05-21 16:08

旧说曰:“施主就寺修荐,或未纳支费见钱,且借常住财营辨,后时施主如数偿之,此言回财。”

忠曰:“但是回祭讹言回财耳。”

上一篇:火伴 下一篇:几案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夏九旬
乡头
叹灵
屈眴衣
钵位
米汤
人力
抽单
净瓶
叉手
子院
食堂
丧司书记
饭桌
盂兰盆会
千佛会
散忌
单 簿单
外史、外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