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灭

2026-08-04 04:05

欲明生灭之相,先明生灭之义。言生灭者:

一、生 有为诸法,依因缘之和合,而未有之法有,是谓之生。

二、灭 依因缘之离散,而已有之法无,是谓之灭。

有生必有灭,有为法是也。灭者不生,无为法是也。但由中道正见言之,有为法之生灭皆假生假灭,非实生实灭也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能造大种
病之因起
依正二报
四恩
六相
明病发相
苦乐二果
悔过
因果
食肉十过
十恶
善恶
饮酒十过
解分(三)
法界
洗浴五利
信分(三)
法界圆融
六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