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相

2025-05-20 06:00

(名数)表彰有为法之事体者有四:一生相,起事物也。二住相,安事物也。三异相,衰事物也。四灭相,坏事物也。有此四相者为有为法。无此四相者为无为法。俱舍论五曰:颂曰:相,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。论曰:由此四种是有为相,法若有此,应是有为。与此相违是无为法。此于诸法能起名生,能安名住,能衰为异,能坏为灭。小乘有部谓离所相之法,则有能相之别体,成实及大乘,谓此四相唯为有为法变异之差别,非有所相与能相之别体。因之有部之四相,为实法,成实及大乘之四相为假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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