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产忌第八

2021-01-07 12:38

【原文】孕妇不绝房事,子殇于痘。劳形者子女患惊。劳神者子女患淫。服热药者子女患疮,常多血症。起居轻佻,子女形体不正。孕妇饮酒,子女淫佚。精气损耗,子女怯弱。产后行欲,夫妇痨伤。(八条◎初胎前,次产后。)

【译白】孕妇若不断绝房事,所生子女易得天花而夭折。因房事而使身体疲劳的,子女易患小儿惊风症。因房事而使精神耗损的,子女容易沾染贪淫好色之恶习。服用助阳之热药的,子女容易长疮,常会并发血症。孕期举止轻佻的,子女形体不端正。孕妇饮酒,子女往往纵欲放荡。孕妇精气损耗,所生子女体弱胆怯。孕妇产后身体尚未康复即同房的,夫妻易得五劳、七伤之症。

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胎产忌第八

上一篇:妻妾忌第九 下一篇:时令忌第七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罪灭之相第七
普劝受持流通序
印光大师题辞二
原序
邪淫罪报分第二
懿德堪钦
凡例
警悟在俗分第四
总劝
金圣叹
胎狱观
劝有官君子
虫寓观
不净观
韩魏公
男女总相第一
曹文忠公
女根垢相第二
王克敬
顾提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