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着

2025-05-20 07:11

谓执取所对之法,贪着而不舍离。此乃凡夫之境界。凡夫视心外之对象为实有,又于己身执著有“我”、“我所”,此皆执于“我”而起之作用。以此取着而生贪欲,有贪欲则为生、老、病、死等一切烦恼所系缚而不得解脱。[大乘起信论(真谛译)] p3096

上一篇:取结 下一篇:取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金刚语菩萨
种性
能取所取
三种律仪
选佛图
受戒犍度
黑豆未生芽时
遇贤
倓虚
寄僧名
波罗提提舍尼
能门
四种布施
梵仙
毗尼讨要
实语
乾峰二光三病
名字菩萨
五须弥
智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