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着

2025-05-20 07:11

谓执取所对之法,贪着而不舍离。此乃凡夫之境界。凡夫视心外之对象为实有,又于己身执著有“我”、“我所”,此皆执于“我”而起之作用。以此取着而生贪欲,有贪欲则为生、老、病、死等一切烦恼所系缚而不得解脱。[大乘起信论(真谛译)] p3096

上一篇:取结 下一篇:取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梵仙
毗尼讨要
实语
乾峰二光三病
名字菩萨
五须弥
智文
如来禅
如来兴显经
阿[少/兔]罗陀补罗
迦啰波沙林
毗纽女天
念佛镜
声为佛事
梵网三重本末
馞陀
韩獹逐块
悉昙四种相承
苦际
信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