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假

2025-05-20 07:50

假,借用公日办理私事;请假,即获得许可而暂时外出办私事。又作请暇、暂假、暂暇。请假之后归堂,称为参假、参暇。按古规,请假之期限为十五日,过此则为起单者(离开者),后则转起单为暂暇。敕修百丈清规卷五游方参请条(大四八·一一四○下):“或有故出入,须守堂仪,半月方可请假。(中略)如迫师长父母疾病丧死者,不在此限。”莹山清规卷下年中行事谓(大八二·四四七下):“不请暇而起单人,不可,免再参暇,轻法人必不可入众。”[禅苑清规卷一挂搭条、禅林象器笺丛轨门] p61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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