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尘

2025-05-20 13:17

自认识作用而言,为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所摄取之对象,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尘,又称六境。凡夫以为六尘皆在于内心之外,故称外尘。六祖坛经(大四八·三五七上):“分别一切法,为外尘相。” p1876

上一篇:外道禅 下一篇:外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道吾相见
云居
异部宗轮论
都文
异部宗轮论述记
唐中宗
梵天择地法
周理
高野山大学
祖庭钳锤录
法住寺
底理
尉迟乙僧
僧朗
葛藤
参同契
密严经疏
妙用
鸟兽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