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光明

2025-05-20 15:21

【法光明】 p0758 瑜伽十一卷六页云:谓如有一,随其所受、所思、所触、观察诸法。或复修习随念佛等。

二解 瑜伽二十卷九页云:谓如所——闻──已──得──究──竟不──忘──念法,名法光明。与彼俱行,彼相应想,应知名光明想。何以故?真实能令心暗昧者,谓方便修止观品时于诸法中所有忘念。与此相违,当知即是光明。

上一篇:法无我 下一篇:法威勇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四种秘密
海水咸味
二十随烦恼假实分别
持因
饥馑劫
二十随烦恼三学分别
二十随烦恼下上相达
毗奈耶藏
真实总义二种
瞋恚相
一切忍
四种障
于身无所依住
四种业
无上丈夫调御士者
身器清净三因
他圆满
成所引声
他义行
计常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