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光明

2025-05-20 15:21

【法光明】 p0758 瑜伽十一卷六页云:谓如有一,随其所受、所思、所触、观察诸法。或复修习随念佛等。

二解 瑜伽二十卷九页云:谓如所——闻──已──得──究──竟不──忘──念法,名法光明。与彼俱行,彼相应想,应知名光明想。何以故?真实能令心暗昧者,谓方便修止观品时于诸法中所有忘念。与此相违,当知即是光明。

上一篇:法无我 下一篇:法威勇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第四静虑所治有五种
王勤修法行
五种拘碍
同法喩
意愤天
异相
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
爱为起因
无常卽苦
利无上
妄语
如来为母说法处
非学非无学作意
众生意乐意趣
无色系业
三缘能进引生色无色定
声具五德
生无暇
鸡足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