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光明

2025-05-20 15:21

【法光明】 p0758 瑜伽十一卷六页云:谓如有一,随其所受、所思、所触、观察诸法。或复修习随念佛等。

二解 瑜伽二十卷九页云:谓如所——闻──已──得──究──竟不──忘──念法,名法光明。与彼俱行,彼相应想,应知名光明想。何以故?真实能令心暗昧者,谓方便修止观品时于诸法中所有忘念。与此相违,当知即是光明。

上一篇:法无我 下一篇:法威勇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寂静无记
净计不净见
异类相应名
现观位中菩萨起五种平等心
界建立由八相
信等心所何受何应
思惟五事能入世出世静虑无色分别
微细
卑慢
非业为所缘法
利益有情有五种相
调伏世间
远波罗蜜多
见与智四句分别
因不相应法
如实
有期愿及无期愿
粗重散乱
世俗智初中后际生起差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