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光明

2025-05-20 15:21

【法光明】 p0758 瑜伽十一卷六页云:谓如有一,随其所受、所思、所触、观察诸法。或复修习随念佛等。

二解 瑜伽二十卷九页云:谓如所——闻──已──得──究──竟不──忘──念法,名法光明。与彼俱行,彼相应想,应知名光明想。何以故?真实能令心暗昧者,谓方便修止观品时于诸法中所有忘念。与此相违,当知即是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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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源底
法无我
于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观
非修所成法修
利行自性
诸菩萨慧
诸智光明有五胜利
顿出离预流果
见所断等三法
布施摄事
色蕴意处法界总摄一切法尽
有为法有三分齐
变异行
正行八相
证无中边佛地平等
生得不善
四谛十六行相
毛竖及意寻思
化法调伏与法随法行差别
不于暴恶犯戒有情作饶益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