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供养

2026-04-21 18:20

指供养五者。即供养父、母、亲教师、轨范师与病人。亲教师、轨范师为比丘受法之处,父母为蒙生育之处,病人则为最可悲怜之处,故常宜供养。[释氏要览卷中恩孝条] p1153

上一篇:五处加持 下一篇:五处真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
历劫迂回
华严五十五所绘卷
水火定
衣角罗
愚痴
因揭陀
羯罗拏苏伐剌那国
现起光
不厘务侍者
无上士
四种对治
从门入者不是家珍
不但空
八宗纲要
仁王般若波罗蜜经
三股印
圆顿一乘
二禅
善法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