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所

2025-05-20 05:19

(术语)二法对待之时,自动之法,谓为能。不动之法,谓为所。如能缘所缘能见所见等。世言原告,即为能告。被告即为所告也。金刚经新注一曰:般若妙理亡能所,绝待对。

上一篇:能门 下一篇:能持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圆觉三观
磐石劫芥子劫
阿槃陀罗
羯罗拏苏伐剌那
有色
佛物
佛赞
阿避陀羯刺拏
现量相违
偷兰遮
血途
火头
僧伽跋澄
妙喜足天
三戒坛
五智真言
多财鬼
径山道钦禅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