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集僧通局篇第二

2025-05-21 01:29

亦名:集僧通局篇

资持记释云:“释集僧篇。案下分题。集僧即目能集,谓作相轨度;通局即召所集,谓约界用人。是则集僧不收通局,通局得兼集僧。此即羯磨篇中三四两缘合为一篇耳。又解,集谓能集,即是轨度;僧属所集人,即下用僧分齐。通局目所集处,即下界之分齐。并如文中。古记并云,标宗是僧体,集僧已下明僧用。此由不识僧体,故此妄判。且业疏广明僧体,正取四人假用,何尝以戒为体?用彼决此,不攻自破。故今科判,迥异前修,标宗止是劝学,集僧已下,始明行事。‘若尔,钞文无处明僧体耶?’答:‘此篇下科用僧分齐有文明体,如后所辨。’”(事钞记卷四·一·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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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脱脚床戒制意
僧尼破戒而受利养为向地狱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犯缘
不足数戒场上
覆藏比丘罪戒缘起
与尼同行戒开缘
沙门
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