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恣第二增法

2025-05-21 01:37

亦名:第二诤增自恣法

子题:后夏、强和合自恣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第二增者,凶恶不忍,本界未和,故来异住,望同清荡。已来不首,即是无惭。纵有举处,恐增[斗@斫]乱。故抑且停,更尽后夏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已来不首,谓从前至今,首即是伏。纵下,释通不举所以。即八月半。问:‘后夏若来,为更增不?’答:‘律令强和合自恣,谓恐废众法,强与和合。说戒亦尔。唯开二增。’”(业疏记卷三·八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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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法戒体不即不离非同非异
媒人戒缘起
坐脱脚床戒犯缘
僧尼结界相叉可否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申诫
不足数所为作羯磨人
食尼指授食戒缘起
覆藏比丘罪戒开缘
与尼坐戒制意
沙门四大患
比丘之治罚化教通道俗
尼四独戒开缘
戒法
媒人戒犯缘
坐脱脚床戒制意
僧尼破戒而受利养为向地狱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犯缘
覆藏比丘罪戒缘起
与尼同行戒开缘
沙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