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请戒食体

2025-05-21 01:38

资持记释云:“次明食体,五正列三,不存废教(即鱼、肉)。稠,即浓厚,合上成四。下引僧祇,简上稠粥。物虽一体,浓薄分异;取初出釜,不约凝涨。”(事钞记卷二三·一九·一三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受学家食戒开缘
出请家法
亡物心念分法
不受食戒正受食法十种
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
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
腻手捉饮器戒缘起
欲清净
界别有三
破寺恶报
度减年受具戒开数胎中月等
三衣功用
受学家食戒缘起
出家须舍利
亡物对首分法
不受食戒所受食
违谏五戒谏同罪别
行事钞忏六聚法篇第十六
脱脚床
用虫水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