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疏诸众安居法篇第六

2025-05-21 01:39

亦名:诸众安居篇、安居篇

羯磨疏·诸众安居篇:“诸众安居法篇第六。……就文分二,初明住法,后出界法。初为五:初作法不同,二、结时前后,三、夏闰延促,四、解结成不,五、背前结后。……二、明出界行法,律中有五:初受日出法,二、命梵移法,三、和护余缘,四、受出逢难,五、无缘经难,不来成败。就总分二,前一有法开出;后四无法为缘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释安居篇。篇目中,诸众者,若就人明众,即五众也;若约位明众,即对、念也;若约法多明众,即前、中、后,对、念、忘、及等。”(业疏记卷二○·一·三)(请参阅附录三‘安居法略例’二○三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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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衣受法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缘起
受具戒白四羯磨
入王宫门戒犯缘
重增无知罪就事结堕
不用意受食戒开缘
月望衣过限戒三位
理和
治法九种
畜贵物开缘
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
冢间坐十利
颊食戒缘起
食残宿食戒开缘
道水
安居受依律师须依经律
大杀戒犯相
受具戒前不秉羯磨皆不成戒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