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受用物

2025-05-21 01:44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法所受用者,谓纸素竹木上书经像,或箱函器幞,曾经盛贮,克定永施,不许改转。此则一定,敬同圣教。皆是灭理之所依持,故有损益,并望涅槃,而生罪福。”(戒疏记卷六·四四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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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
亡物负债进否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
安居忘不受日开制
广略二教所为四别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
受戒问遮难须先教授令知体相
别众食戒三位明别
亡物负债债息异处差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