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受用物

2025-05-21 01:44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法所受用者,谓纸素竹木上书经像,或箱函器幞,曾经盛贮,克定永施,不许改转。此则一定,敬同圣教。皆是灭理之所依持,故有损益,并望涅槃,而生罪福。”(戒疏记卷六·四四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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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逆难
过量床戒开缘
说法应适时
翻净中缘净不须翻
檀越施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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瞻病须示经像令瞻敬
摄僧大界
布萨
三归受已三十六善神拥护
受具戒法教被人数
出佛色身血得逆罪
五逆忏相
露处不定戒缘起
过量床戒缘起
说法应筹量称机
檀越施与下众法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相
瞻病者简人不同
摄僧作法界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