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受用物

2025-05-21 01:44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法所受用者,谓纸素竹木上书经像,或箱函器幞,曾经盛贮,克定永施,不许改转。此则一定,敬同圣教。皆是灭理之所依持,故有损益,并望涅槃,而生罪福。”(戒疏记卷六·四四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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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僧作法界体
布施冥拔幽灵
三归加语无非叹德
受具戒法从乞有无
凡夫应常双修理事二忏
五逆以业为体不用夷兰为体
露处不定戒犯缘
过量床戒犯缘
说法己身亦自行
翻净
独与女人说法戒开缘
瞻病法制意
摄僧作法界释名
三归制意
受具戒法对过有无
凡夫感戒具四过
五逆中唯谏破僧
露处不定戒
过量床戒床量
说法存心离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