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故须知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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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具造作
作骨牙角针筒戒缘起
不足数十诵十五人
覆钵法解法
与尼同乘舟戒缘起
沙弥与大僧随行异同
比丘
尼四独戒独入村犯缘
戒是无上菩提本
淫欲即是道
和合有三种
僧寺不得畜女净人
作骨牙角针筒戒犯缘
不足数别住
食家强坐戒犯缘
覆钵法
与尼同乘舟戒犯缘
沙弥自恣法
毁毗尼戒杂碎戒
尼四依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