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故须知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

上一篇:沙弥大僧持奉行同 下一篇:沙弥尼出家受戒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和合
僧宝通佛宝法宝
作骨牙角针筒戒制意
不足数僧祇九人
食家强坐戒制意
沙弥罗[目*候]为初
病比丘临终闻磬生善
毁毗尼戒开缘
尼受戒法五种
戒德遣龙
和南
僧坊无厨不许结净
作余食法十五种
不足数伽论三人
食家屏坐戒缘起
覆疮衣制法
与女人同行戒缘起
沙弥罪相开遮
病比丘安置处所
毁毗尼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