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之责罚与同利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五分,若罚沙弥,先语其师;师亦不应非法助沙弥。若治罚,应作种种苦使,扫地除粪,琏石治阶道。若不为和尚阇梨及余人作使;应语如法供给和尚众僧作使,次至应作。不应遮不与僧中利养,此是施主物。四分,从大比丘下,次第与沙弥房舍卧具;若不能爱护,不应与。若利养,随次与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初明语师。若治下,次示治相。若不下,三制奉给。不应下,四明同利。四分给房,当量可否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四○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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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王众法
劝犯足食戒释名
驱他出聚戒犯缘
诸篇今家三方便
立大小便戒缘起
比丘着二种衣有十利
摄僧无场大界三相
手把散食戒缘起
得满数不得诃
大淫戒犯境
入王宫门戒开缘
劝犯足食戒缘起
驱他出聚戒制意
诸比丘共集在一处
比丘卧法
所触异
律钞料简
大淫戒怨逼
入王宫门戒缘起
劝犯足食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