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作已应即日往大僧中

2025-05-21 01:48

亦名:尼作本法已应即日往大僧中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四分云,若作本法已,即日往大僧中,否者犯罪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正教明制,必往僧中。尼戒本云,若比丘尼,与人授具足戒已即本法也,经宿方往僧中,与受具足戒者,波逸提。业疏问云:‘经宿失本法否?’答:‘不失,法由舍故,不由隔日;若当日不去,明日须舍故受新,方得。’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三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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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门
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