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主为己不处分造房戒释名

2025-05-21 01:49

亦名:有主房戒释名

资持记·释释相篇:“此由有主,大小从他,故无过量。但恐妨难,特制自专。故分二戒。”(事钞记卷一九·二七·一五)(请参阅‘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释名’九○五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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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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亡物负债进否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
安居忘不受日开制
广略二教所为四别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
受戒问遮难须先教授令知体相
别众食戒三位明别
亡物负债债息异处差别